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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新 勇于开拓 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09-11-19 来源:历史数据 本站编辑:历史数据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韩晓芳

    非常荣幸参加本次论坛。《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我们国家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招投标制度的推行,为打破市场垄断,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简单汇报一下北京市在推广招投标制度、优化市场环境方面的一些主要做法和体会,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北京市的主要做法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等各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市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在完善法规体系、推广招标制度、构建市场环境、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夯实基础,着力健全配套法规政策体系
    为确保《招标投标法》顺利实施,我们先后出台了一部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两部政府规章(《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以及50余件配套文件,明确了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招投标职责分工,界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并且针对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招标、代建人招标、土地一级开发招标、贷款银行招标等领域,以及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标、标底等关键环节、问题多发环节出台了具体规定,初步建立了招投标政策法规体系,为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积极探索,全面推广招标制度
    近年,我市在建设工程领域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凡是达到法定规模的建设项目都要求依法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求依法公开招标。同时还将推广招标制度作为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首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各行业和各领域积极探索推广招标制度,在国内率先实行了项目法人招标(国家体育场等7个奥运场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亦庄路东新区燃气工程等13个项目)、代建人招标(回龙观医院1号病房楼等51个项目)。特别是在公主坟西延线热力工程等17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了贷款银行招标,涉及贷款金额668亿元,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90亿元以上。另外还将招标制度逐步推广到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药品集中采购、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机电设备进口、科研课题、选聘中介机构等更广泛的领域。
    (三)立足全局,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工作平台
    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统一监管,预防招投标过程可能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市积极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工作平台。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为实现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从源头规范评标活动,我市于2007年建成开通了跨部门、跨区县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目前,入库专家已达9550人,覆盖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医疗卫生、科研课题、土地招标等各领域的评标专家,分为56大类近700个专业,在全市设立了43个抽取终端。截至今年6月底,已为14633个项目提供了评标服务,社会各界反响很好。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为整合各类招投标信息,我市于2005年建立了“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站,集中发布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以及监督执法等信息。平台实行全面开放,社会网站可以免费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免费查询、下载有关文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既方便当事人发布、查阅招投标信息,也有利于政府加强监管。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平台。我市于2005年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系统”,集中向社会公布各部门依法处理的招投标违法行为信息,有效强化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四)加强监督,依法惩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我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招投标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招投标协调机制。2006年,我市建立了发改委牵头、17个部门参加的“招投标行政监督协调机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沟通信息,统一思路,研究解决招投标有关重大问题,初步形成总体协调、分兵把口、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有效增强了全市招投标行政监督的合力。二是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每年我市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严查严办。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我市于2006年建立了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来自人大、政协、行业协会、专家和纪检监察等方面的11位“特约监督员”,对招投标活动和有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二、工作体会与建议
    (一)推广招投标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招投标制度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市场交易方式,能够比较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采购和国际组织通行的采购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经济形态,客观上需要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采购方式。因此,推广招标制度不仅对于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是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信用体系,净化招投标制度环境
    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信用经济,信誉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诚信是行业规范运行的前提,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体系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总体上日趋规范,但是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现象。这些问题产生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因此,建议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制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将企业信誉档案作为资质审查、招投标入围及最后中标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重视社会信用评价。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评价体系,以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为考核重点,将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整合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的信用评价,形成全面、完整、通用的企业信誉档案。三是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行业之间相通、互认和共享,同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对企业信用约束。
    (三)标本兼治,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招投标违法问题在当前我国社会体制转型时期,大规模建设发展和改革进程中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是发展中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可能仅靠加强行政监督解决,需要标本兼治,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一要按照整体监管的思路,改革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相互制衡的政府投资整体监管体制,强化利益约束机制,重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二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国有投资的利益约束机制,强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业主责任,依法规范业主行为。三要加快推进和深化垄断性行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全面推进特许经营制度,培育各类市场竞争主体。同时积极推进垄断行业的“主辅分离”、“厂网分离”等改革试点,从机制上解决行业垄断问题,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