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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规范招投标活动 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09-11-19 来源:历史数据 本站编辑:历史数据
 在《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之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部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顺利召开了,在此,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参加本次论坛的来自招投标工作各方面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促使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动了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发展。2008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1%,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5.68%,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1756亿元,增长12.5%,上缴税金2058亿元,增长20%。大量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和现实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城乡面貌,提高了人民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并给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城乡统筹发展。

    近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为核心,以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积极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8年,全国实行招投标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约44亿平方米,依法应实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本上都已实行招投标。

    一、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制度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部相继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对从招标公告发布到施工合同备案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监管部门职责、招标投标双方和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等都做出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交易行为,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招标投标监管机制不断创新

    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设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中标结果公示、举报投诉处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惩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规范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有形建筑市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规范和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有形建筑市场为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等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动态监管提供重要的手段和条件,提高了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特别是监察部门进驻后,通过联合执法监察等措施,有效预防了工程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以计算机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为基础,探索网上投标、开标和定标等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断发展和规范

    2008年,我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共同建立了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对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统计。2008年度参加统计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4961家,年末从业人员合计29.0251万人,招标投标行业服务群体已经形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严格准入清出。例如,河南近年来先后开展六次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对40家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了44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湖南坚持严把市场准入和清出关,2008年取消了20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对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招标代理服务质量,逐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五、评标专家逐步实现动态管理

    各地普遍建立了涵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名册,统一对专家资格培训、考核、认定,并实行准入和清出的动态管理。同时,逐步增设资深评标专家库,将高层次的评标专家资源整合在一起,满足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城市标志性工程和技术特别复杂工程项目对高层次评标专家的需求。为杜绝业主左右评标专家等不正之风,不断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研究开发评标专家管理软件,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形成信用档案,从多角度、多方位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制约了业主的“暗箱操作”行为。

    2009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对于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前不久,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认真落实克强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责,不断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依据《招标投标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充分利用有形建筑市场资源,综合治理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