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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中标公示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本站编辑: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弋阳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

弋阳县高新园区

建筑面积

400000.0m2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含本工程勘察(包括补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 图审查(协助)以及从方案设计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含设计变更、配  合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 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的权力

招标控制价

1040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10400000.00

综合评估法得


注册建筑师 (结构师)

姓名

万强

注册编号

20073600245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投标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第二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0400000.00

综合评估法得


注册建筑师 (结构师)

姓名

陈炜

注册编号   20193600490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第三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江西同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 ·建筑 ·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0400000.00

综合评估法得


注册建筑师 (结构师)

姓名

张登峰

注册编号

20183600424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江西同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级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 文件单位的数

 

3

通过资审的家

3

未通过资审的 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   江西同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

技术

评委1

87

20

67

75.5

20

55.5

62

20

42

评委2

93

20

73

81.5

20

61.5

80

20

60

评委3

78

20

58

76

20

56

76

20

56

评委4

77.5

20

57.5

72.5

20

52.5

74.5

20

54.5

评委5

86

20

66

90

20

70

80

20

60

评委6

82

20

62

77.5

20

57.5

76.5

20

56.5

评委7

63

20

43

58.5

20

38.5

49

20

29

评标得分

82.1

76.6

73.8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3年06月02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弋阳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793-5909909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507913066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监督机构

名称

弋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3-5821263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

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