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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招标公告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2 来源: 本站编辑:


赣建 广招设字[2021]第 /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设计(二次)项目经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审字【2021】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融资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2、建设地点: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242号地块及216号地块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地块实施,其中: (1)、上饶高新区标准厂房(三期)216号地块厂区扩建项目位于高新区工业216号地块,在地块现有空余土地占地面积约6550平方米,预计可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2)、上饶高新区标准厂房(三期)242号地块厂区扩建项目位于高新区工业242号地块,在地块现有空余土地占地面积约17600平方米上,预计可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约 126.6万元(取费标准根据区广公管办【2020】3号文件规定计取,最终的设计费以区财政局的预算评审价为取费基数,最终新建标准厂房面积以设计单位设计为准)。

6、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全过程设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处理、景观工程(含亮化工程)、道路、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燃气、绿化、节能、室外供配电、室外给排水、抗震、绿建等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并出具成果,初步设计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成果)。

8、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报名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的原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为 43000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提供符合要求业绩材料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6)、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7)设计单位还需配备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道路、园林、电气、给排水、造价各一名,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证书;

(8)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的要求“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9)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0)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11)、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除第8、9、10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本项目设计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招标成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补偿任何费用。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本项目为电子化开标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 2021年7月13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4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江西钰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13707936108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827033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