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高铁新区核心区7号路(二期)工程经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0421-48-03-015738)文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高铁新区核心区7号路(二期)工程
2.工程总投资:5478.17万元;本项目投资:约 1906万元;
3.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河街道
4. 工 期: 180 天;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建设规模: 道路长646米,道路红线20米,双向两车道,高铁新区核心区次干道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
三、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委托代理人即为注册建造师本人)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络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的方式)。
2、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投标递交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具体投标操作流程详见该网站“房建及市政工程子系统”的“办事指南”和“下载中心”。
3、投标人企业CA证书办理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九江市办证点:浔阳区滨江路213号民政局8楼,咨询电话:0792-8159907。
4、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4 月 20日至投标截止日。
5、省外进赣的建设工程企业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办理进赣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进赣信息及拟派人员进赣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6、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 15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外还应当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2018 年 5 月 18 日后中标的项目合同不需备案)、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任意两项。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
招 标 人: 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王工13907028856
监督机构:柴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