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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招标公告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 本站编辑: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第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YCZB2020042

 

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渥江乡渥江路与江苑路交汇处西侧

招标工程项目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约20092.8㎡(地上16080㎡,地下4012.8㎡);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含土地费用1200万元,建安费用11154.68万元,本次设计项目投资169.47万元)

资格审查

方   式

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筑工程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需满足宜春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文本内容和深度要求并提供相应文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建筑设备、人防、园林绿化、围墙、基坑支护、总图(道路、给排水、照明、水电、供电、管线综合等配套设施)、海绵城市专项(需满足宜春市海绵办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专项文本)、雪亮工程设计、中心市政管网、专业污水处理、院内道路、景观亮化、附属工程、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水泵房加压、全部建筑物二次装修设计及其配套设施等设计】以及报建、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设计内容还应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土壤氡检测、电磁辐射检测、噪音检测并出具符合绿色建筑检测标准的报告)并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图审及包含星级等级评价工作。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关联且必不可少的相关设计及相关服务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设计费1694700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

及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3、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主持设计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主持设计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主持设计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外省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 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开标时须提供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材料下载件或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4、投标单位凭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5、本项目为纸质化评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纸质标书。

6、网上报名和下载相关招标资料时间:20201123日至202012 13 日,开标时间定于202012 14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和第二次招标失败,故组织第三次招标。

8、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件及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要求,拟参加投标单位应严格按下列要求执行:

(1)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各投标人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漏报。开标前应递交已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

(3)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开标区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或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5)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

(6)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评标区时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联系人

张女士、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580110、18007953763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482号

地  址:

宜春市天工小区18栋201室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007953763

电 话:

138795801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703239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0年11月19 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0年 11月 19 日